刘超捷

教授*

教授* 博士生导师 硕士生导师

学历:博士研究生毕业

在职信息:在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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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介


中国矿业大学人文学院法学教授、应急管理学院博士生导师。文学学士、法学硕士、工学博士。中国矿业大学人文学院教授委员会主任、中国安全生产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理事、江苏省社会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江苏省安全生产执法办案人才库专家、上海市应急管理专家库专家、《中国安全科学学报》审稿人、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法律专家委员会专家、徐州市政法委法律专家库专家、徐州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员、淮安市应急管理专家。

主持与职业安全卫生法律与政策有关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软科学项目等国家级课题3项;教育部规划基金项目、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江苏省社科基金项目等省部级课题4项;参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省部级科研课题6项;曾应邀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的修改、修订工作,个人研究成果被写进法条。曾主持应急管理部部门规章《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修订起草项目。

出版专著《煤矿安全卫生法律问题研究》一部,参编《社会法学》《安全法学》《应急管理十二讲》等教材多部,先后International Labor ReviewLabor Law Journal《法学杂志》《学海》《当代法学》《河北法学》等国内外重要学术期刊发表论文40余篇;先后获第五届全国安全生产科技成果三等奖、中国大学出版社优秀图书奖著作类一等奖、徐州市第十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

担任过本科生、研究生《民法学》《经济法学》《国际经济法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职业安全卫生法学》《生产安全法概论》《应急管理法学》等课程的教学工作;指导和带领学生进行的实践教学活动受到过《中国青年报》《新华日报》《人民法院报》、上海东方卫视《律师视点》栏目的报道;本人作为原告诉某通信公司电信合同纠纷案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第64号民法指导案例,并作为素材成为2016年法律职业考试试题。

曾为应急管理部培训中心、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市县区政府、中央和地方企业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授课200多场次。

 

教育经历

[1] 2006.9-2012.7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 安全管理工程 | 研究生毕业 | 博士
[2] 1999.9-2002.7
苏州大学 | 国际法学 | 本科毕业 | 硕士
[3] 南京师范大学 | 英美语言文学 | 本科毕业 | 文学学士学位

工作经历

[1] 1988.8-2002.12
徐州医学院 | | 英语教师、校团委书记、学工处副处长、党委宣传部副部长等 
[2] 2002.12-至今
中国矿业大学 | | 法学系主任、科技处副处长、文法学院副院长,海外派出干部等职。 

社会兼职

[1] 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理事
[2] 江苏省社会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3]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法律专家委员会委员

团队成员

团队名称:中国安全生产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